光明网评论员:临近元旦,为孩子报名参加元旦联欢晚会的消息,在北京朝阳区某小学一年级的家长群里沸腾了。班级家委会的一位家长向记者介绍说:“晚会的布置交给家委会,各自报名节目,最后由家委会汇总给老师。学校不负责组织排练,要求学生自行在家进行排演。”另一位家长表示不理解:“过去学校举办个大型联欢会,都由老师组织统一排练,现在这些事也交给家长了?”类似这样的摊派任务,遭到很多家长吐槽。一位家长无奈地说,“什么时候能切实给家长减负?”
“孩子过节、家长过劫”的现象,由来已久。此次案例受到媒体关注,离不开一个新的背景,那就是最近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由此家长方面也就多多少少衍生出一种新的担心——为教师减负,是否会把一些负担转嫁给自己?至少从这次的案例看,这种担心并非完全多余。
事实上,不仅是像过节这样的特殊节点,家长可能承受过大的压力,包括作业辅导、孩子课外兴趣爱好养成等多方面,不少家长都感到身心俱疲。有统计显示,80.3%的受访者认为学校教育对学生家庭的依赖严重,75.6%的受访者认为这已经给家庭造成了较重负担,64.7%的受访者认为“全能家长”不是“全能宝宝”的必要条件,61.4%的受访者认为存在部分学校和老师偷懒省劲儿的情况。
家长自感在孩子的学习成长上负担重,有着社会结构性因素,当然不能完全将原因推给教师和学校。但是,由于家校分工的模糊化,家长可能承受了一些本不该承受的负担,也是不争的事实。如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就要求教师应完善作业考试辅导,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
至于新一轮的为教师减负行动,也确实有必要防止以“减负”之名将一些负担转嫁给家长。这首先需要各级地方和部门、学校在执行上,准确把握减负的内涵——该减的必须减,不该减的则要避免乱减。要知道,这次针对中小学教师的减负,主要方向是要减少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如其它部门的乱摊派,以及各种与教育无关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也就是说,为教师减负不意味着教师可以零负担,而恰恰是要保证能将更多精力用在教育教学上。显然,这样的减负,并不包括让家长去分担本就属于教师的“负担”。要实现这一点,除了政策执行上不能走样,教师和家长在教育责任上的分工也应该更加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