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录取通知书,可上七所名校”,一直以来让在武汉的大学生引以为傲的联合办学模式,将暂时告别。
连日来,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七所在汉部属高校先后发布通告,“七校联合办学”暂停招生,联盟内2018级学生不能再跨校辅修双学位。这一持续了20年的“七校联合辅修”模式,曾是中国大陆持续时间最长、实质性参与高校最多、合作范围最广、受益学生最多的一种联合办学模式。
武汉七校联盟,是武汉地区七所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之间实施的一种联合办学模式,根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原则而创办。这一高校间的联合办学方式走在全国前列,北京、上海等地也有高校间联合办学,给学生提供跨校辅修的机会,但学生只能获得辅修证书,而无法获得学位文凭;武汉七校联合办学,学生完成辅修课程,并撰写毕业论文,则可获得另一学校授予的学位。
按照今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但相关高校院所可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
武汉七校联盟“瓦解”,直接原因是执行该办法。但我认为,最优的解决方法不是一刀切地“叫停”,而是按照新《办法》改革以往的培养方式,建立新的联合培养方案。
新《办法》也明确提出,“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之间,可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联合学士学位”,这其实是鼓励高校进行校际合作,给学生更多的学习机会,培养复合型人才。
因此,即便在之前的实践中,出现了诸如刷学分、扎堆报名校等问题,也不妨通过规则的修订来补漏,也好过直接堵上学生的求学之路。
这次相关高校在发布通知时,也表示是“暂停”。
也许此次暂停,是结合新颁布的《办法》,对跨校辅修模式进行调整。比如,目前授予辅修双学位,只是7所教育部直属高校间的联合办学,也只有这七校学生享有这一机会,是否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到本地区的所有本科院校。
而在拓宽到所有本科院校进行联合办学,授予联合学位时,就更需要保障课程和学位授予质量,不能借联合办学滥授联合学位。
值得注意的是,可能考虑到不同层次高校的联合办学授予学位可能出现的不公平问题,《办法》规定:联合学士学位证书由本科生招生入学时学籍所在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可在证书上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所以,新办法恰恰是在矫正和改进过去方案中的某些漏洞,而不是否定。在此也希望,暂停只是对新的联合办学模式的调整,而非终止联合办学。
授予联合学士学位,其目的不是给学生多一个学位文凭,而是共享高校办学资源,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本科教育质量。联合办学学校之间,必须精心设计联合培养课程体系,规范跨校辅修学生的培养、管理,严把学位授予质量关。唯有这样,学生才能真正从中受益,那些高校集中的城市才能更好地展现出“联合办学”的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