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香烟是回收的真品,原本就想做个二级代理赚点零花钱,没想到还被判了刑。”4月18日,黄强将2万元罚金交到法院时,还是感到委屈。
两周前,辽宁大连大三学生黄强因做“二级代理”销售香烟,金额达6万元,被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期执行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而他的同学张泉因销售金额达12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黄强只是售假的大学生之一。“河北大学生网络售假2年获利200万元被罚”“上海大学生向境外售假LV卖了7000万元被抓”“广东19岁大学生网售假名牌内衣获刑8个月”……近年来,一些伪劣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盯上了大学生群体,发展其为“二级代理”,帮其售假。相关专家认为,大学生辨别能力不足、买假卖假不以为然、法律意识不强,因此导致部分大学生既成了违法犯罪者,又成了被害者。
不辨真伪,受害也受罚
一条中华软包香烟市场价在600元~800元之间,而同样的香烟,在“二级代理”黄强和张泉的微信朋友圈内只要200元。
许多代理商以招大学生校园兼职的名义招聘“二级代理”。一个声称“中国最大的面向校园学生兼职、代理”的校园代理网站,每天发布26个城市近200条招聘信息。这些代理商几乎不与大学生见面,全程网上或电话联系。其中,不乏伪劣产品代理商。
2016年,张泉在类似网站中联系上招聘礼品销售“校园代理”的滕某,销售的是香烟。滕某声称这些烟全从礼品店“回收”,除了生产时间长,质量没有问题。并拿出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照片,劝说他做“二级代理”,中华软包香烟以每条批发价100元的价格给他。张泉于是在朋友圈里发香烟销售广告,每条烟赚得100元,他再将剩下的100元和购买者的地址转给滕某,烟直接邮寄给购买者。
先是卖给同班同学,再卖给同校、临校大学生,张泉的“生意”越做越大,他又拉来黄强入伙。2017年8月,经大连市公安机关侦察,滕某的香烟是以每条70元的价格从一个许姓福建人处购买。经检测,香烟为伪劣产品。
庭审中,张泉和黄强称自己并不确定所售香烟为假货。法院认为,虽然二人不能明确地知道香烟是假货,但售卖的香烟严重低于市场价,而且来源不明,很有可能是伪劣商品。两人可以拿去相关部门检测,或者索要产品质量合格证,但都没做,“尽管两人也是受害者,但他们却与滕某一样触犯了销售伪劣产品罪。”
法官告诉记者,一些大学生因辨别能力不足,被伪劣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诱骗的情况屡见不鲜。大学生代理的产品五花八门,服装、化妆品、名牌运动鞋和包最常见,此外,还有游戏推广、校园贷推广、床被租赁、智能3C配件售卖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