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提供虚假监管统计资料等,浙江永康农商行被罚140万元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提供虚假的监管统计资料,对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罚款140万元处罚。
因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对时任该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程康浙、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童红茵分别进行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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