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1月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审议通过,今天发布实施。
原文如下:
杨万明:
一、《指导意见》出台背景和意义
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党中央赋予深圳的历史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先行示范区建设高度重视,对深圳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寄予厚望。去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代经济特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支持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经反复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该《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具有如下意义:
第一,《指导意见》是人民法院支持和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再动员再部署。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大责任和神圣使命。一年多来,人民法院特别是广东高院和深圳两级法院围绕先行示范区建设,推出一系列保障措施和改革举措,取得积极成效。《指导意见》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在系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支持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出了全方位的支持保障措施,有利于全国法院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行动方向,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国家改革发展大局,踊跃投身先行示范区建设火热实践,为先行示范区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第二,《指导意见》是人民法院全力支持保障深圳改革发展的郑重宣示。先行示范区建设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改革进入无人区,面临的都是前所未有的新问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全力支持深圳等经济特区改革发展工作,为新时代经济特区改革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有力支持。《指导意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根据先行示范区建设需要,明确提出一批支持深圳法院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同时强调凡是需要试点的改革任务都支持深圳法院先行先试,这就为深圳法院下一步的改革探索提供了政策依据。
第三,《指导意见》是人民法院落实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要求的具体实践。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在先行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坚持法治保障作为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实践积累的10条宝贵经验之一,强调要强化依法治理,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中央《意见》把“法治城市典范”作为先行示范区五大战略定位之一。《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进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指导意见》立足人民法院职责使命,坚持以改革完善法治,以法治保障改革,从司法工作角度提出支持保障措施,有利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进程、破解改革难题,有利于为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改革试点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6部分33条。概括起来,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了人民法院支持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明确了支持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支持深圳法院根据中央授权开展试点试验示范,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先行示范区战略定位和战略目标,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与保障。
二是全方位提出了先行示范区建设司法服务保障措施。《指导意见》第二至第四部分对标对表《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判改革发展中的矛盾纠纷风险点、法律法规空白点和司法保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防范和支持保障措施。例如,围绕服务保障要素市场化配置,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完善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劳动力流动制度,服务保障金融业创新发展,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加快完善数据产权保护规则。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化破产制度改革、加强海事审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等一揽子支持保障措施。围绕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要营造诚信诉讼环境,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助力综合治理;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助力智慧城市建设。此外,《指导意见》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严格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城市文明建设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支持保障举措。
三是对人民法院自身的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服务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人民法院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为此,《指导意见》第五部分在完善诉讼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人员分类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批改革措施,支持深圳法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示范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