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锦龙股份(000712.SZ)一字跌停,市值蒸发逾15亿元。
证监会立案调查
8月19日晚间,锦龙股份公告,因涉嫌违反《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从公告表述来看,锦龙股份遭立案调查与证券公司相关。锦龙股份是A股少有的“一参一控”两家券商的上市公司,持有中山证券70.96%的股权,持有东莞证券40%股权。
此次遭调查或与中山证券有关。
8月19日同晚,深圳证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对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及责令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措施的决定。
深圳证监局指出中山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1名董事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实际履行高管职责;二是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三是印章管理混乱,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授权和流程不清晰、未严格执行双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审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四是未按规定向监事会报告、人员薪酬管理不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其他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问题。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山证券作出监督管理措施:
1、自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暂停新增资管产品备案,暂停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自营业务、需要跟投或包销的承销保荐业务),暂停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
2、责令限制董事长兼管委会主任林炳城、总裁胡映璐、合规总监袁玲领取2019年绩效奖金等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的权利,已领取部分应退回公司。你公司应自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书面报告上述监督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同日晚间,深圳证监局正式下发了对中山证券董事长林炳成、总裁胡映璐、合规总监袁玲等3人的公开谴责;同时,对公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孙学斌、公司管委会主任助理黄元华、董秘及时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的管委会委员石文燕等3人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二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蹊跷定增两度延期回复
近期锦龙股份还有另一件“麻烦事”。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8月18日晚间,锦龙股份公告对深交所在8月4日下发的关注函二度延期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