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属于小型市场主体,对于经济增长和就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中,他们受到的冲击最为严重,我国互联网银行在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在今年两会带来的一则提案中建议,支持互联网银行更大力度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户。
为此,肖钢从四个层面提出具体对策,包括:推动政企数据融合,提升互联网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广度和深度;探索小微企业和个人在线远程开立I类银行结算账户;给予互联网银行相应政策支持,特别是在多渠道补充资本、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上尽快松绑;放宽单一股东股权比例限制和股东属性限制。
互联网银行发展面临外部征信制度不完善等困难
在肖钢看来,过去的五年里,我国互联网银行利用科技手段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户,通过线上触达、大数据风控和人工智能,实现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开创了中国独有的创新模式,树立了普惠金融的世界范例。
肖钢举例称,以网商银行、新网银行和微众银行为例,累计服务超过4600万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累计放贷4.6万亿以上,不良率1.5%左右,超过80%的客户从未获得过贷款。特别是在应对疫情中,互联网银行实施“无接触贷款计划”,7X24小时不间断服务,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从未停止过一天贷款。同时采取了一系列纾困措施,减免贷款利息,延长还款期限,替客户垫支资金,救助他们复工复产,走出困境,充分展示了互联网银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不过,肖钢也指出,当前我国互联网银行整体规模较小,数量较少,业务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其中的第一项困难是外部征信制度尚不完善,小微企业风险定价中存在数据断裂。“当前数据渠道主要是网络支付以及部分地方、机构等数据,分散于不同公共部门的数据价值没有被充分挖掘,政府部门的数据没有打通,导致互联网银行对小微企业可获得的授信额度较低,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互联网银行生态场景未覆盖的小微企业,则更难以获得相应信贷服务。”肖钢说。
其次,互联网银行在补充资本渠道上受限,制约了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另外,互联网银行不能在线开立小微企业和个人全功能账户,与不设物理网点的制度设计初衷相悖。这种“缺了一条腿”银行模式,使互联网银行无法吸收存款,进一步限制了其服务潜力的发挥。此外,互联网银行股东持股比例和股东属性受限,也不利于长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