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了获取流量和广告断章取义“蹭热点”、散布虚假信息、炮制耸人听闻标题、侵权假冒、“黑公关”和大打色情“擦边球”的“号友们”,如今有了统一的“官方身份”——“网络恶意营销账号”。
近日,国家网信办组织各地网信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网络恶意营销账号专项整治行动。在此背景下,微博结合自身实际公布了整治措施,重点清理以下内容:
第一类,引战类营销(自身为获取流量和关注,捕风捉影无限上纲,引导不同群体相互攻击的;为获取流量和利益,侵害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的);
第二类,违规采访类营销(不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资质的情况下,自采自编原创发布时政新闻类信息的;以“欢迎曝料、提供线索”等方式集纳信息的);
第三类,谣言冒充类营销(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篡改历史事实,散布所谓“野史、秘闻”的;冒用政府机关、新闻媒体、公众人物等名义发布信息的);
第四类,低俗类营销(发布涉黄或低俗文字、图片、视频的)。
在娱乐圈,恶意营销比比皆是。最近上了热搜的艺人罗志祥感情纠纷事件中,有多个网络用户发文指罗志祥曾与某位女艺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者愤然在微博上公开律师函,要求相关网络用户删除侵权信息并道歉;
女演员杨紫近日也发布了律师声明斥责某些网络用户发布侮辱、诽谤言论,恶意PS肖像图像侵犯名誉权,要求相关网络用户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声明还称已对其中部分用户完成取证、备诉工作,将即刻启动诉讼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商业领域也不乏此类纠纷。最轰动的一例要回溯到2015年,因冒用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名义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实信息,万达起诉某自媒体并索赔1000万,最后自媒体发文致歉;
而2017年堪称科技企业维权高峰,小米、百度、淘宝、美团、滴滴、摩拜、阿里等知名公司都先后将侵权自媒体告上法庭;2019年地产圈故事多,SOHO、绿地控股和泰禾集团先后因侵权或捏造事实起诉多家地产自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