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四部委: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通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将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公共交通等领域符合要求的新能源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
二、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
三、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其中,明确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但“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四、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
五、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