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孙翔峰)近日,上交所对前期4家现场督导项目中发现的保荐代表人、签字会计师和签字律师核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梳理,并依据相关规则集中实施自律监管。本次处理涉及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光通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连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诺康达、金达莱、光通天下、连山科技)等现场督导项目。上述项目的发行人在现场督导结束后撤回了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已终止审核。
根据现场督导发现的违规事实情况,结合相关主体的违规情节程度,上交所对诺康达的保荐代表人刘涛涛、邓建勇,金达莱的保荐代表人潘青林、蒋欣,光通天下的保荐代表人林琳、方欣,连山科技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程刚、王世伟予以监管警示;对诺康达项目的签字律师曹一然、代侃、董永豪,金达莱项目的签字会计师方自维、沈胜祺予以监管警示;对上述4单项目的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招商证券(17.600, -0.27, -1.51%)、申万宏源(4.400, -0.03, -0.68%)、光大证券(11.270, 0.18, 1.62%),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北京天圆全出具监管工作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