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上海市市长应勇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2020年主要任务部分提到,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为了深入贯彻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部署,黄浦区政府近期将出台《黄浦区加快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行动方案(2020-2022年)》,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深入思考如何让黄浦更加深度融入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如何进一步凸显黄浦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的高峰引领作用。
2020年,为实质推动与长三角重点区域项目化合作,黄浦区政府将全面深化去年与常州国家高新区、江阴市等签署的区域合作协议,着力在产业联动、人才流通、民生互助、信用互认等优势领域寻求合作契机,重点推进教育、医疗、养老、文旅等资源实现跨区共享,积极推动一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优质合作项目落地。
在产业发展方面,积极发挥中金百亿级长三角科创发展基金作用,促进长三角优质科创企业和创新要素资源落地。在市场监管方面,聚焦消费维权一体化,积极搭建消费维权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长三角地区消费维权的各方联动、快速响应。在信用建设方面,积极推进与江苏无锡、南通的信用联动试点,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互认、信用红黑名单共享、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跨区域信用宣传等合作机制,共同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和异地共享。在教育人才培养方面,加强与合肥市庐阳区、宁波市海曙区等对口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师资人才双向培养协作,探索跨省市、跨区域校际托管联建模式。在医疗卫生方面,加强与常州、南通等对口区域在共建远程医疗系统、传承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的卫生健康合作。在养老服务方面,推进与浙江新昌养老服务一体化战略合作,积极探索跨区域养老服务协作机制。在劳动仲裁方面,加强与安徽合肥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方面的战略合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委托协查制度、劳动者工资支付异地救济制度、跨地区劳动派遣用工协查和信息通报制度等,提高跨地区争议案件处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