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撞上一名老人致其受伤,后谎称送老人去医院治疗,却将老人带至一加油站处将其遗弃并逃逸。今日(1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广安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获悉,大队依法对肇事者郑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对郑某某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2019年11月27时15时47分许,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在行驶至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101公交车站外时,因观察不力,致使其将一老人撞伤,后谎称送老人去医院治疗,却将老人带至前锋区观塘镇加油站处将其遗弃并逃逸。
接到报警后,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围绕事故现场及车辆行驶轨迹开展侦查工作。通过采取现场走访和调取沿途监控等方式,迅速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号牌为川XP×××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肇事者为郑某某(男,53岁,广安区协兴镇人)。但由于肇事者身份登记信息与其现居住地不符,致多方抓捕未果。
2020年1月9时11时许,经监控视频分析,城北体育场一男子与肇事者外貌相似,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核实并依法传唤。通过询问,郑某某由于驾驶证被注销,为逃避处罚,在致人受伤后,慌称送医却将受伤人遗弃后逃逸。
今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广安交警一大队获悉,郑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大队依法对郑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对郑某某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