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沛县55岁的农民老潘,2016年底偶然得知,自己莫名其妙在一家公司拥有股份,但这个天上掉下来的股份,非但没有给自己带来一丁点儿好处,反倒让他成为莱商银行一笔500万巨额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人。此后,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法院判决承担这笔债务,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事发三年后,本月28日当地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认定当初贷款的担保文书造假,裁定撤销老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审判决。造假的担保合同,如何贷出这500万的巨额款项?当地法院此前又是如何判决潘先生应该承担这笔债务的?
被法院判成“老赖”
当事人却连传票都没见到
老潘是江苏沛县的一位农民,此前在镇上做一点贩卖青菜的小买卖。李先生是老潘的女婿,事发之后,一直帮岳父跑这个事情。他说,2016年年底,老潘在交电费的过程中,得知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李先生就帮老潘去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李先生:“他在2015年被判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个过程中,我们任何东西都没有收到,包括银行的电话咨询、法院的电话咨询或者是传票,或者是判决书,任何相关资料我们都没有,就冷不丁的就成为失信人了。当时我跟他说这个情况之后,他问我多少钱?我说500多万。他一直都没反应过来,连说了好几句不可能。农村家庭中几代人能挣500多万,这一家人感觉到就像天塌了一样。”
在老潘的要求下,李先生又去查了一遍,并打印出了判决书等材料,这时候,老潘才知道,自己居然还在一家名为“徐州沃尔森微波设备”的公司里拥有5%的股份,而为这家公司的这笔500万贷款向莱商银行提供主要担保的人,就跟老潘在同一条街上住。李先生说,据他所知,老潘从来没有出借过自己的身份证件。李先生就为岳父老潘去跟作出生效判决的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交涉。
李先生:“法院的庭长说当时我们传票都是正常传给你了,你们不来我们也没办法。但我们没有收到传票。后来律师调了档案资料,我们发现银行向法院提供的所有担保人,通讯方式是不同,电话号码留的全部都是一个人的。”
法院也让老潘看了送达回证,老潘否认上面的签名是自己本人所签。李先生说,当时铜山区法院的意思是,判决已经生效,只能这样了。李先生带着岳父向徐州市中院申请再审,但被驳回。无奈之下,经律师指点,李先生找到了铜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这个案件,并做笔迹和指纹鉴定,以证明贷款和诉讼过程中的相关签名摁印并非老潘本人。
李先生说:“鉴定结果说所有的指纹和签字都不是我们的,包括银行的贷款合同、他们股东决议会签字,什么东西都不是我们的。鉴定报告出来了,已经很明朗了,然后检察院又是走访调查了一下当时这几个担保人,检察院也调查了传票送达程序,当时这些所有的传票,包括4个人的传票,全部都是送到主要担保人一个人身上,都是他签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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