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集团被法院列入失信 部分股权一度解除冻结
来源:新京报 记者 朱玥怡
近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中信国安集团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中信国安集团已获外部驰援,且所持部分上市公司股权曾被法院解除冻结。
新京报记者查询上清所获悉,中信国安集团暂未就失信事项公告。10月21日,记者向中信国安集团与其旗下上市公司中信国安发去邮件询问失信事宜,暂未获回复。
新京报记者查询最高法失信信息公示平台获悉,案号为(2019)粤03执1247号的中信国安集团失信信息显示,执行依据文号为(2019)京方圆执字第00109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立案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中信国安集团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行为具体情形为“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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