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下午,随着歙县法院跨区域立案系统接收到宁波中院传送来的立案电子材料,标志着该院长三角跨区域立案工作正式开启,这也是全省首次实现跨长三角区域立案。省高院立案庭有关人员现场指导该项工作。
跨区域立案,即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就近选择法院办理立案接收手续,不受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的限制,享受家门口法院诉讼的便利,进一步提高了法院立案的工作效率。收件法院收到材料后,通过高速扫描仪等先进科技设备把原告的起诉材料上传给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并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移送给受诉法院。
这次跨长三角区域立的是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原告是浙江宁波一家保险公司,被告是歙县法院管辖的程某和歙县的一家保险公司。2018年9月,程某在宁波驾车因为一起交通事故负全责,宁波的保险公司代程某进行了赔偿,为行使代为追偿权,该公司欲前往歙县法院起诉两被告,由于路途较远、适逢高温酷暑,在得知歙县法院已经开通长三角跨区域立案功能后,宁波的保险公司就近在宁波中院递交有关材料,通过跨区域立案系统,歙县法院很快就收到了有关立案材料,并当场予以立案,极大方便当事人。
原告诉讼代理人陈律师在电话中表示:“安徽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极大方便了当事人,预计来回两天的奔波,1小时就搞成了,这个举措很好!” 歙县法院表示,将升级移动微法院系统,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全面开启跨长三角区域立案服务,让百姓“少跑腿”,让诉讼服务“多跑路”。
汪朝亮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