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名因盗窃被起诉的女硕士曹丽娜(化名),经司法鉴定,盗窃时患有精神分裂症。今日(7月29日),新京报记者从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证实,该院已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为由,中止审理此案。
检方回应新京报称,时隔两年鉴定,不认可司法鉴定意见,不予撤诉。司法鉴定机构则对新京报记者称,刑事案件鉴定,都是事后鉴定,符合一贯操作,“检方不认可,可重新鉴定。”目前,曹丽娜的家属及其辩护人曾泽东,已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请求尽快开庭,作出相关裁定。
2018年5月28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以曹丽娜(化名)涉嫌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受访者供图
盗窃前曾与男友吵架“心情不好”
2016年国庆期间,曹丽娜曾先后三次从苏州邻瑞广场山姆会员超市,带走未付款商品,累计金额达3000元,曹丽娜被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斜塘派出所立案调查。
新京报记者掌握的一份曹丽娜案后在斜塘派出所做的笔录显示,她于2016年10月1日,去邻瑞广场山姆会员超市买东西,将两瓶洗发水和一把梳子,放进自己包里称“忘记买单”。
2016年10月3日,曹丽娜以同样方式,从超市带走一台吹风机。导购员在清点时,发现有一台吹风机没有付款,查看监控视频后发现是曹丽娜。
10月6日,曹丽娜又一次来到山姆超市,导购员发现她后,赶紧叫来经理,跟了她一会儿。发现曹丽娜把一瓶沐浴露和一个插线板放进自己包里,结账时没有付款,在收银台处被超市徐经理拦了下来。
曹丽娜向新京报记者回忆,“当时,徐经理问我是不是有东西没付钱,我回答说实在不记得了。他以为我是不肯承认,就报警了。”
不过,曹丽娜在公安机关做的3次笔录中,说法存在前后不一。
“2016.10.6笔录”中,曹丽娜称自己是“脑子糊涂,贪小便宜”。“2017.1.27笔录”则称,3次都是忘记了,“那阶段我精神状态很差,很容易忘记事情,所以才忘记付钱”。在“2017.11.9笔录”中,她又称第一次是忘记了,后面两次超市没发现,就没买单。
超市导购员赵莉(化名)接受警方询问时则表示,曹丽娜10月1日去过她那边挑选吹风机,当时两人还加了微信。10月3日下午,她清点货物时,发现少了一台吹风机,“查看监控,发现是曹女士带走了,10月6日晚,曹女士又来了,看到我后,还跟我打了招呼,我急忙给领导打电话通报。”赵莉还称,自己在后面还跟了曹女士一会儿,看到她在家居和五金的货架边转来转去。
曹丽娜被警方带走调查后,其家人与山姆超市相关负责人协商,并赔偿了损失。曹丽娜的表弟韩先生对新京报记者说,超市负责人也比较同情她,“还出具了谅解书。”
新京报记者掌握的一份谅解书显示:曹丽娜是老会员,以往购物记录良好,因国庆期间与男朋友闹矛盾,感情受挫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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