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中村已改造租赁住房
记者 | 罗强
稳定房屋租金,是深圳市政府继稳定房价之后最重要的工作。
7月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称,深圳租赁市场存在租金上涨较快、租赁市场不规范、租赁关系不稳定等问题。
《征求意见稿》提出,希望从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规范城中村规模化改造和租赁经营行为、发挥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作用、加大住房租赁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整顿等6个方面解决问题。
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方面,根据深圳“二次房改”政策,合理确定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规模,力争到2022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60万套,其中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
这30万套租赁住房从哪里来?这将直接影响到深圳房地产开发格局,深圳拟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中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新增商品住房中,自持租赁住房供应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新增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中,租赁住房总体供应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目前深圳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大多采用“限地价、竞地价、竞人才住房“的方式进行,其中人才住房可以出售也可以出租。《征求意见稿》提出,未来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将采取“限地价、竞地价、竞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面积”、“限地价、竞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等出让方式。
同时,未来还将增加纯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可以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可将住房租赁价格作为出让前置条件,租赁住房用地出让价款可按规定分期或分年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