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企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价值。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各种如期而至和不期而至的因素相互叠加,呈现出复杂而又多变的特征。外部经济环境总体趋紧,国内经济存在下行压力,国有企业经营成本的持续上升,管理水平不高、体制机制僵化、市场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困扰其实现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宏观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边际效用不断下降,国际市场竞争形势越来越紧迫,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成为经济转型破局的关键所在。通常来说,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有两条路径,其一是通过技术,其二是通过改革,而技术囿于研发周期长和市场转化期不可控等因素限制,在非常时期内通过改革调整生产关系,继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其有效性显而易见。因此,在当前从党中央到地方各层面高度重视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意义深远。在进一步推进国企混改过程中,诸如与谁混、怎么混、如何合等问题的解决将有助于改革实现实质性突破。
混改各主体方从外至内三观要合
混改之后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投资者将成为原国有大股东的合作伙伴,这些新进入的投资者将会对混改公司的体制机制、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国企混改主体各方从内到外的三观一致,是混改顺利推进和取得显著成效的核心要素。
第一,价值观切合。国企重程序,民企重效益。当效益可观时,有些民企不会拘泥于程序而牺牲效率和效益。而有些国企不可避免地要承担一些社会责任,甚至在特殊时期,为了公共利益和职工利益可能会牺牲一定利益。不同所有制主体可能面临着价值追求的分歧,企业的价值观和制度文化的切合尤为重要。
第二,发展观契合。混改国企应结合发展需要,选择发展理念一致、有产业协同意识的投资股东,结合发展规划设计,补齐自身短板或形成双方强强联合之势。如果企业股东之间发展目标和理念不同,不同股东追求不同的长中短期利益,产业资源又互不相干,国企混改将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出现南辕北辙现象。
第三,改革观融合。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仅是双方企业的简单合作,更多的是从治理结构到体制机制全面的融合。国企混改参与者通常具有资源、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等优势,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拓展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致力于长期投资合作,谋求获得长期利益回报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国企混改参与者要坚持正确的“改革观”,以体制机制融合为重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管理关系,创新管理机制,激发员工活力,从而最终实现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
混改对象的选择原则和标准要明
合作目标对象的选择是国企混改非常关键的环节,企业在战略投资人引进时,需要慎重考虑双方是否能够实现资源整合对接。当前国企混改实践中“与谁混”“谁混谁”“如何选”,由于缺乏统一的原则和标准造成了诸多困惑。例如面对众多战略投资者,包括战略投资者类型、入股比例和入股价格,之前很多公司在引入战略投资前只是遵循证监会的最低规定条件,没认真遴选真正适合企业发展的战略投资者。因此,需要着重从以下几点综合评价混改的目标合作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