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不过,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一火锅店为了追逐利益最大化,竟铤而走险加工和使用“地沟油”,被处罚款191万元。5月10日,该火锅店老板雷某、员工李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准逮捕,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今年1月30日,四川乐山市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对县城餐饮店进行巡查。执法人员巡查到“古今天下”火锅店时,在该店后厨里发现了封口器、称重等设备,而库房走廊过道有3个25公斤装的塑料桶,没有任何标签标识。
据执法人员介绍,经检查该店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该火锅店与乐山某经营站签订了废弃油脂回收协议,但从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29日,该火锅店只卖出了200斤废弃油脂,而其余油脂去向不明。
经过进一步调查,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30日,该火锅店销售了3000多口火锅,按此计算至少需要食用油11000斤左右。而在此期间,该店仅购进了菜仔油200件共500斤,显然远远不够用,执法人员怀疑废弃油脂被加工使用了。
据执法人员介绍,通过大量调查,终于发现该火锅店自行加工制作火锅油的窝点,就在距离火锅店3公里外的一处民宅内,执法人员查获9个装过回收油脂的25公斤装空塑料桶, 以及已经加工制作好的火锅油近300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