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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公布,其中关于“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的内容引发关注。
5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亚军表示,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不管户籍制度怎么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是必须坚持、不能动摇的。
陈亚军强调,应该始终把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这个底线坚持好,城市既要满足刚性和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同时又要坚决避免投机者借机“钻空子”,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值得注意的是,陈亚军表示,消除城市落户的限制并不是放弃对人口的因城施策。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也明确提出,特大城市可以采取积分制等方式来设置阶梯式的落户通道,调控落户规模和节奏。
“我们说的放开放宽其实和这个是一致的。”陈亚军说,因此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更多地通过优化积分落户的政策来调控人口,既要留下愿意来城市发展、能为城市做出贡献的人口,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无序的蔓延。同时个别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还是要严格把握好人口总量控制的这条线,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和分布,防止“大城市病”的发生。
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要突出抓好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取得决定性进展。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