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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出台灾后恢复生产大棚园区建设扶持政策 这些“硬杠杠”你得知道


 
2018-10-10 9:57:05

齐鲁网潍坊10月9日讯 目前,寿光灾后重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为加快灾后恢复生产,推进蔬菜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寿光市专门制定灾后恢复生产大棚园区建设扶持政策。那么,这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到底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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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寿光市灾后恢复生产大棚园区建设扶持政策的补助对象限定为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和新建大棚园区。在具体补助标准上,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园区(对原有大棚坍塌严重,在原址重新建设的园区)50亩以上(含50亩)、100亩以下(不含100亩)的,按照水、电、路、沟渠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100亩以上(含100亩)、200亩以下(不含200亩)的,按照水、电、路、沟渠30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对200亩以上的灾后恢复生产重建示范园(具体标准见附件1),享受水、电、路、沟渠3000元/亩的补助,认定区域并享受1万元/亩的重建补贴。

另外,灾后恢复生产新建园区补助标准为:对200亩以上(含200亩)、1500亩以下(不含1500亩)的灾后恢复生产新建园区,按照不同区域给予不同补助标准。其中,三号路以南区域,按照水、电、路、沟渠28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三号路以北,北纬37°03′49″以南(营里镇区为东西分界基点,东部以新海路为界,西部以营里镇区纬度为界)区域,按照水、电、路、沟渠31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北纬37°03′49″以北(营里镇区为东西分界基点,东部以新海路为界,西部以营里镇区纬度为界)区域,按照水、电、路、沟渠35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此外,对成方连片1500亩以上的灾后恢复生产新建园区,按照园区规划,市财政配套园区3条主干道及主要电力设施;按照每年600元/亩的补贴标准,连补3年;沟渠按照15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于潍坊市级示范园,寿光市财政配套园区水、电、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对园区内新材料示范棚,给予建设成本80%的补助;除自动卷帘机、自动放风机、水肥一体化等基础装备外,对光照、温湿度等传感器、气象站、电子显示屏、物联网控制软件等提升日光温室智能化水平的装备,给予全额补助;除上述补贴外,认定区域享受1万元/亩的重建补贴。另外,按照寿光市政府安排,以低于市场价租赁给受灾农户的园区运营企业,优惠差额部分由市财政据实等额补助。企业建设园区,如享受金融支持灾后重建贷款贴息政策的,在进行租赁价格差额补助时,寿光市财政负责统筹,将贴息额度给予扣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各园区已纳入全市农田排涝工程范围内的,不再重复享受园区沟渠补助政策(100亩以下园区1000元/亩、100亩以上园区15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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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尽管这项利好政策业已出台,但在认定程序上也规定了“硬杠杠”。在施工前,所在镇(街区)向灾后恢复生产大棚园区建设工作认定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认定小组办公室)提出园区项目补助申请,出具带经纬度坐标的园区项目规划图或大棚位置图,说明园区项目或大棚的具体位置、建设内容、投资等情况。认定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组织对园区项目现场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园区项目,纳入补助范围。施工前各镇(街区)要留存现状照片,与上述申请一并提报;在园区项目建设过程中,认定小组办公室对各园区进行督查、抽查,确保园区建设进度;在园区项目建成后,所在镇(街区)向认定小组办公室提出评审申请,认定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评审认定。园区内含有旧棚的,新棚面积占比在80%以下的不予认定;在评审完成后,认定小组办公室按照核定的园区项目建设情况,确定补助资金数额,向寿光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财政部门根据市政府批复,将园区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所在镇(街区)。

 

编辑:上海在线 sh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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