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一“潇洒哥”朋友圈内“秀酒驾” 被治安处罚500元
就在前两天,滨州有一男子在朋友圈里“晒酒驾”,被交警治安处罚500元,这一新闻在网上发酵后引起广泛的关注。
当天下午15时左右,在“滨州交警发布”的微信后台收到匿名举报,一男子酒后驾车并将自拍视频上传朋友圈,视频里说着“不喝酒直接都不会开车”的话语。
警察随后找到了该名男子,据他解释,当时并未真喝酒,只是吞咽了两口唾沫,发朋友圈只是为了“好玩”。随后,交警用酒精检测仪器对刘某某进行检测。经检测后民警发现,其体内每一百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为0。
虽然民警对该男子并未检测出酒精含量,但是其行为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进行了治安罚款500元的处罚。
提醒大家:酒驾违法,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时,网络和社交朋友圈并不是法外之地,如果恶意搞怪,同样会受到法律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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