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检方依法批捕7·30道路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
浙江在线8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振宇 通讯员 赵云)记者从杭州市检察院获悉,8月30日,该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7·30道路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批准逮捕。
杭州市检察院于8月24日受理杭州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案件材料后,经依法审查认为,陈某某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陈某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案情回顾
7月30日19 时许,陈某某穿拖鞋驾驶浙A87T97号小型越野客车行经文一西路竞舟路口由东向南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左侧车轮冲上道路中央分隔带端部缘石。因操作失误,将油门当刹车使用,致使车辆在竞舟路由北向南高速行驶。车辆在路口南北向红灯状态下通过后,在文二西路竞舟路口发生事故,造成4人死亡、13人受伤及车辆、道路设施等不同程度损坏。
编辑:上海在线 shzx.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4 上海远方信息 上海在线 sh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1912 微信:yuanfangnet QQ:156988883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2854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17046604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