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肖雨)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国税局获悉,5月1日起,国务院三项增值税改革中的两项将在厦门实施,有望惠及厦门超过8万多户增值税企业。
厦门8万多户企业受益
厦门市国税局货劳处处长洪健介绍,此次增值税改革的内容包括三项: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企业,税率调整为16%、10%;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从原来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工业企业50万元、商业企业80万元,统一为500万元;部分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留抵退税。今年五一,前两项改革将正式落地。
此次改革不同于以往的“营改增”改革,涉及企业数量更多、行业更广。
统计数据显示,厦门涉及此次增值税改革的纳税人共计8万余户,其中数量最多的包括适用原17%和11%税率的制造业、商贸批发、建筑等行业企业,约7万户;其次是12个月累计销售收入未超过500万元,税负率高于3%,有可能选择等级为小规模的原一般纳税人企业,约1.3万户。
个别企业减税可超六成
厦门洪氏企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件制造,年销售额达2.4亿元,其财务负责人许玲美表示,这项政策对制造行业来说是一大利好,制造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到16%,是实实在在的减税,直接降低了生产成本。
位于翔安的厦门满堂香制品,主要从事香制品的生产销售。公司法人王兴旺说,去年满堂香销售额为376万元,按照原规定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税款29万元,但5月1日起就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预计今年可以减税18万元左右,减幅超六成。
由于此次纳入涉及改革企业面比较广,为保证5月1日增值税改革顺利进行,厦门市国税局加大发票网上申领、网上代开和二维码开票等措施的落实力度,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操作,推动实现纳税人和税务人“双减负”。(海峡导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