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拖拉机撞伤行人 法院调解赔偿15万元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张巧英)古田县男子黄某在无证情况下,驾驶一辆拖拉机上路,不想路上为了避让一辆对向行驶的汽车,将行人杨某撞伤。事后,杨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黄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日前,经古田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赔偿15万元。
今年4月15日15时48分,黄某驾驶一辆无牌拖拉机,因避让相对方向来车时碰刮行人杨某,造成杨某受伤。据悉,事故后,经古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肇事司机黄某承担本起事故主要责任,行人杨某承担本起事故次要责任。事后,杨某将黄某告上法庭,请求依法判令黄某向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计22万多元。
记者了解到,在审理过程中,经古田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黄某于2017年12月4日前支付杨某因该起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150000元(不包含已经赔偿的100000元);若黄某未在上述时间内支付赔偿款150000元,则杨某可立即向古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因该起事故造成的各项权利义务终结,不再另行提起其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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