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今后,企业可以省去更多办理证照的麻烦,“多证合一”将覆盖到更广的领域。记者了解到,目前宁德市正积极推行“45证合一”,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值得一提的是,宁德市是全省第三个实行“多证合一”的设区市,也是截至目前“多证合一”归集涉企证照事项最多的设区市。
积极推进“45证合一”
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宁德市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全省实施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到“18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宁德市将把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统称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宁德市已实现“18证合一”,颁发该类执照5722张。根据改革步骤,宁德市“多证合一”改革将在全省“18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有关涉企证照事项共10个部门27项,与工商营业执照合并办理,实行“45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其中,公安部门9项、交通(运输)部门6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4项、商务部门2项、住建部门1项、国税部门1项、文广新部门1项、安监部门1项、海关1项、粮食部门1项。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包括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备案(本市注册登记)、印刷业备案、拍卖业备案等。
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
那么,“多证合一”该如何办理呢?
根据《意见》,“多证合一”继续采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企业不再另行到相关部门的服务窗口重复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事项。企业因开展业务确有需要的,可到相关部门直接领取纸质证件。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实时推送到审批信息共享平台,供有关部门下载共享,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个体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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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45证合一”?
“18证合一”:
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社会保险登记证;5.统计登记证;6.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7.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8.开户许可;9.旅行社分社备案;10.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11.从事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12.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13.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14.电子口岸入网资格审查;15.对外贸易企业设立备案;1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17.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18.广告发布登记。
“18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有关涉企证照事项,共27项:
1. 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备案(本市注册登记);2.印刷业备案;3.拍卖业备案;4.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备案;5.机动车修理业备案;6.旧货交易业备案;7.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8.娱乐场所备案;9.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备案;10.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11.生产出口医疗器械信息备案;12.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13.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14.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15.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16.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17.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18.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备案;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备案(本市注册登记);20.报关企业注册登记;21.粮油仓储单位备案;22.道路运输业务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23.船舶代理和客、货运输代理业务备案;24.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注销;25.货物包储理货备案;26.货运代理(代办)备案;27.货物运输配载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