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勇)9月8日上午,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分别在杭州、宁波两地正式挂牌成立。 据悉,今年8月,最高法院批复同意在杭州中院、宁波中院分别内设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机构,实行跨行政区划管理模式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体制。
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管些啥?
设立在杭州市上城区吟潮路36号(原杭州中院培训中心大楼)的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将正式开始审理以下案件:
(1)发生在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发生在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800万元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发生在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辖区内,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4)应当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
(5)不服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设立在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568号的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将正式开始审理以下案件:
(1)发生在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台州市、舟山市辖区内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发生在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台州市、舟山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800万元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发生在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台州市、舟山市辖区内,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4)应当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5)不服宁波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