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春)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快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9方面实施意见。省教育厅还专门制作了实施意见的攻略图。
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 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学校体育课程改革。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构建循序渐进、科学衔接的体育课程体系,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开足、开齐、开好体育课程。围绕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小学阶段突出基础性和趣味性,初中阶段体现多样性和选择性,高中阶段鼓励采用专项性的教学组织方式。大力推进高校体育俱乐部制改革,培育校园体育文化,广泛吸引学生参与。在高校研究生中开设体育选修课程。积极开发建设富有特色的体育校本课程,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加强学校体育科研工作,组建学校体育专家库,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立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研究基地。
二、完善体育考试评价办法。完善体育课程学习评价体系,重点关注发展学生体能和形成良好技能,促进学生更好地达成课程目标和学科核心素养。要把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改进和完善中考体育项目设置,合理搭配体能和技能项目。鼓励高校在招生录取时,把学生体育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制度。
三、提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效果。保障中小学生每天1 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切实落实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以及课外体育活动时间,规范做好眼保健操、广播体操,着力提升阳光体育活动质量。
积极培育推广"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校园体育模式,广泛开展"体育艺术2 + 1"课外文体示范工程,形成富有区域特点的校园体育文化品牌。加强对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动各类体育社团活动、课外活动的课程化管理。坚持每年开展学生冬季长跑等群体性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全民健身运动。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家庭体育锻炼,家长要支持督促学生参加社会体育活动,社区要为学生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共同推动学生体育锻炼的机制。
四、推进校园足球等学生联赛项目改革发展。各地要加强对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校园足球工作,深入推进校园足球改革发展。建设一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并在全省范围内设立若干个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足球特色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加大学时比重,推进足球教学模式多样化。中小学校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强化足球教学,鼓励高校开设足球选修课。拓宽学校足球教师配备渠道,足球特色学校应至少配备1 名专职足球教师,鼓励业务能力过硬、思想作风正派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以及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和社会志愿人士担任兼职足球教师。推进实施省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足球、篮球、乒乓球、游泳4 项联赛制度,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学生体育联赛体系,推动篮球、足球等集体项目,游泳等基础项目,乒乓球等优势项目在学生群体中广泛深入开展,提升办赛质量和赛事影响力。积极创造条件成立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畅通4 项联赛项目特长生成长
通道,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