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戴炜亚报道:9月1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婺源警方获悉,日前,婺源警方通报了8月1日婺源县大鄣山卧龙谷景区工作人员汪某故意伤害案案情。目前汪某被拘押在婺源县看守所,婺源警方已对汪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2017年8月1日15时52分,婺源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居民杨某(男,64岁)报警称,其在婺源县大鄣山卧龙谷景区旅游时与景区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并被景区管理人员殴打,大鄣山派出所接到指令后迅速出警处置。
通报称,经调查,婺源县公安局查明事实如下:2017年8月1日15时28分许,杨某与妻子在婺源县大鄣山卧龙谷景区乘坐缆车后,因质疑景区管理问题与景区缆车部工作人员汪某(男,41岁,婺源县大鄣山乡鄣山里村人)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杨某用随身携带的雨伞戳了一下汪某的脖子,汪某质问杨某为什么要动手,杨某又用雨伞戳了一下汪某的脖子,汪某随后用拳头击打了杨某面部三拳并踹中杨某胸部一脚,后双方被其他工作人员劝开。民警到达现场后,杨某要求先到县城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双方约定次日进行处理,后杨某乘车离开景区。当日17时40分许,杨某到婺源县人民医院就诊,其自述伤处进行CT检查,未见明显异常,后离开医院用餐。21时许,杨某感到身体不适,再次入院治疗,观察过程中发现颅内出血,8月2日7时许,手术后又出现大面积脑梗死。8月4日10时许,杨某在婺源县人民医院医治无效死亡。8月30日,法医作出鉴定结论,认定杨某死亡可排除自身疾病致死,系因头面部遭钝性外力作用致左侧硬膜下出血并继发脑梗死和小脑扁桃体疝形成而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刑拘在押于婺源县看守所,婺源县公安局已对汪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