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给出租购同权明确时间表 其他试点城市跃跃欲试
■择 远
最近一段时间,“租房”那些事儿频频刷爆各大网站头条,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租购同权”。
今年7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乎住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并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事实上,在上述通知公布之前,广州就已提前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并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另外,沈阳市提出,积极推进租购同权,建立承租人居住证权力清单,不断扩大承租人权利。
值得关注的是,沈阳市还给出了具体的时间表:2018年12月底前,持有居住证的承租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居委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以及随迁子女入学、参加中考等方面,享受公共服务,实现租购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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