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增加公共基础设施,土地从何而来?拆除危破房屋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如何完善补偿机制?近日,肇庆市对辖内省定111个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作出部署。笔者了解到,肇庆市怀集县梁村镇镇武村1年前探索实施“地票”置换制,有效解决了村里缺地少地的难题。
南方日报记者 马喜生 通讯员 赵实干 徐维宁
村民展示签署的“地票”。陆志锋 摄
老房子占地无人管
新建设缺地拆迁难
梁村镇镇武村是肇庆市111个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村落之一,2016年该村已入选广东省第二批新农村示范片区。增加公共基础配套建设是示范片区一项重要民生任务,涉及广场、公园、文化楼等公用建设。
建公共基础设施,最头痛的问题是缺少土地。镇武村村委会对全村的土地现状和存量仔细盘算:镇武村周边是农保区,不可能破坏耕地和林地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村中心的房屋大多没有人居住,有的成了危房,有的倒塌,有的残破不堪,住户在周边另寻宅基地建房,村中心成了“空心村”,这一区域有希望进行改造,但是需要完善补偿机制并做通村民思想工作;村边的一些“边角料”土地被村民自行种上庄稼果树,搭起牛棚猪舍,可以无偿回收,但需要为村民解决种养问题。
先签“地票”后拆迁
可换同等面积宅基地
镇武村把眼光瞄准拆除“空心村”和村边地块。去年,该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讲明新农村示范片区发展的前景,村民同意先拆除后建设的改造模式。
拆除村中心房屋,补偿机制怎么定?镇武村的解决方案是探索推广“地票”置换制,“地票”将来能置换为同等面积的宅基地。
所谓“地票”,即是“建设省级公共区域用地拆迁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村民小组、户主姓名、被拆房屋面积等。村理事会对拟拆除的房屋进行测量,经当事人、驻村镇干部和村干部确认后,向当事人开具“地票”,加盖镇城建办和国土所公章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