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将两套房子同时卖给10余位购房者,目的在于骗取其不菲的定金和首付款。近日,上海松江警方破获一起“一房多卖”的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2016年底,陈先生经中介公司介绍,签订了一套房屋的买卖协议并支付了100余万元的首付款。原本以为按照协议可以办理交房手续,却没想到房主刘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竟然一跑了之,无法联系。于是,陈先生选择了报案。
警方迅速开展侦查,发现这套房子不止卖给了陈先生。刘某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的两套房产反复与他人签订买卖协议,共有10余人受骗。2016年,刘某因动拆迁补偿获得泗泾某小区两套房产。由于当时身欠巨款,急于还债的刘某把自己的两套房产在多家中介公司和房产交易网站上挂牌。一旦有购房者,她就签订买卖协议、收取定金,后以各种理由拒绝交房。而事实上,这套房子的产权不完全归其所有,其父母、子女和配偶同为产权人。因此,签订合同时仅凭刘某一人的签字是不能办理过户的。不仅如此,按照规定,上海动迁房满三年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正是利用这种手法,刘某先后与10余人签订了逾千万元的买卖合同,并收取了300多万元定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警方提示,购买动迁房注意以下事项,一是房屋因为政策原因无法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动迁房过户时间长,卖家有可能利用时间差将房屋再行出售给他人获利,因此最好等动迁房满三年能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再行购买;二是房价上涨较快时,卖家有可能会以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为由,胁迫买家支付更多的房款;三是如果小产证上有多人的姓名,尤其是父母、子女、配偶都在产证上,一定要让所有的产权人签字,避免无权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