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认为,新常态下,外商投资将在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报记者 包兴安
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制定对符合条件的外企递延纳税、采用优惠税率等六方面财税支持政策,来促进外资增长,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专家认为,多项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地将为我国引资带来利好,可以鼓励境外投资者挣了钱后,把利润再转化成投资。
财税支持是吸引外资的重点,《通知》在这方面制定了六项政策。
《通知》表示,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
据了解,目前我国共有3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这些城市总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此次将这一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今后企业在考虑投资地点时可以有更广泛的选择,从而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普华永道中国区公司税业务主管合伙人李军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