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商品房摇号销售细则:开盘前公示准售房源与客户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朱楠)日前,上海住建委印发《关于贯彻商品住房项目销售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细化商品住房销售公证摇号的实施细则。
《意见》明确规定,开发商需要在新房开盘至少10日前,向相关公证机构申请选购房屋的摇号排序公证。在开盘日前,售楼现场须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已积累客户名单。此外,上海住建委还规定,开发商必须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并由公证机构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当场公示。摇号确定排序,按序选房时,开发企业应将全部准售房源纳入排序选房范围。
《意见》规定,如发现开发商弄虚作假违反此项规定,一经查实,一律暂停网签,降低直至取消开发商资质,并列入全市信用管理“黑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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