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在线首页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浏览正文


外卖员因未成年时刑事记录丢工作 沪法院判公司违规违法


 
2017-7-19 23:59:32
据《劳动报》报道:未成年时有过犯罪记录,会影响现在的工作吗?刘某是一名外卖员,入职后勤奋工作很快升为站长。但外卖公司突然以刘某入职后未告知自己在未成年时期有刑事案件记录,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刘某向普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外卖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每天工作10多小时

  2014年11月2日,刘某通过派遣公司派遣到外卖平台公司担任外送员一职,入职后他勤奋工作,次年2月1日升职为真北店站长。2015年5月1日三方劳务派遣关系结束,刘某直接与外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外卖公司因静安店站长人选出现空缺,遂要求刘某同时负责管理静安站与真北站两家站点,并口头承诺刘某两份工资报酬。从此,刘某每天来回奔波于两个站点间,平均每天要工作长达14-15小时。

  公司突然将其辞退

  但2015年5月20日,外卖公司突然以刘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刘某询问后得知,被辞退的原因竟是其入职时未告知公司自己在未成年时期的刑事案件记录。

  外卖公司在庭审时表示,通过背景调查发现刘某之前有过刑事案件记录,先前刘某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入职申请表”中“有无犯罪记录”一栏勾选了“无”、与外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聘登记表”中“犯罪史”一栏也勾选了“无”。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不诚实或者欺诈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在求职时提供虚假资料,属于严重违纪,应依法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认为,法律规定为防止就业歧视,未成年人档案应当封存,自己在找工作时填写无犯罪记录并无不可。

  法院判公司违规违法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相关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在填报档案、推荐就业等出具证明文件时,均可填写无犯罪记录。因此刘某并无过错,不存在不诚实和欺诈行为。另外,按照法律规定外卖公司并无查询犯罪记录的权限,其通过案外人对刘某作犯罪记录调查已涉嫌违规。外卖公司以原告严重违纪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普陀法院判决外卖公司支付刘某经济补偿金人民币6056.88元;2015年5月工资差额人民币1430元;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5月20日期间打回款手续费200元。

 

编辑:上海在线 shzx.com

+ 相关信息咨讯
·高温天气催热夜经济!申城暑期“旅游外卖”活跃,
·上海气温直冲40℃,这些天用冰箱时,这些细节千万
·2024沪港城市更新研讨会召开,探寻高质量发展“最
·燃动艺术之夏!上海文化广场迎来音乐剧盛宴:四部
·共赴一场夏日狂欢!“苏河清梦·舟游市集”梦清园
·因对磨骨整容效果不满,上海女子持刀划伤医美中介
·上海女子独自徒步希夏邦马雪山失联10天,当地警方
·8月2日22时,上海北横通道东段主线试通车
·新虹街道这里提前竣工!周边居民和商家自此告别困
·申城夜公园人气旺 和平书院里享清凉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在线 shzx.com 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4 上海远方信息 上海在线 sh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1912 微信:yuanfangnet QQ:156988883 点击可以在线给我们留言,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公安备案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2854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17046604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