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毅达(600610)披露前期对交易所的问询函回复及相关文件,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早已变更,但公司前实际控制人何晓阳及新股权受让方深圳乾源迟迟未对外披露,涉嫌严重违规。就此,上交所再次发出监管工作函,对其严肃问责,要求相关方核实公司控制权状态及违规原因,并向市场公开致歉。上交所还表示,将对有关人员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根据何晓阳此前对交易所的回复,以及本次回复提供的相关协议,其早已于2016年4月就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大申集团30.56%的股份转让给了深圳乾源等五方。同时,还为公司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任鸿虎向深圳乾源的3.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物正是剩余大申集团20%的股权。相关协议中还约定,何晓阳只是作为公司法律上的实际控制人,而实际已将其股东权利以不可撤销委托方式授权给了深圳乾源或其指定人员行使。因此,何晓阳已将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至他人,但却隐瞒相关信息长达1年时间。
相关协议文件显示,深圳万盛源和贵台实业是任鸿虎借款相关质押协议的质权人。2016年6月2日,何晓阳按前期约定,签署不可撤销委托书,将其对大申集团的股东权利授权至深圳万盛源和贵台实业。相关移交确认单显示,何晓阳已经于2016年6月完成证照公章及财务资料等移交。据此,深圳乾源、贵台实业、深圳万盛源等公司已于2016年6月取得对公司实际控制权。但深圳乾源等公司取得控制权后,至今也未对外披露,也未按规定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记者注意到,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董事会中8名成员发生变更,其中公司董事李厚泽更是曾作为深圳万盛源的法定代表人在有关股权质押合同和不可撤销授权委托书中签章。但公司董事会在前期多次回复有关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问询和媒体质疑时,均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明显受新受让方控制,却在回复中避重就轻,不肯正面回复现实际控制人情况。
上市公司控制权,属于应当披露信息的重中之重,对投资者的决策至关重要。中毅达相关方隐瞒实际控制权变更的时间长、情节恶劣,但从公司披露的问询函回复来看,各方目前仍旧遮遮掩掩,拒不说明实际情况。记者还注意到,本次股权质押方之一深圳万盛源的股东黄伟是*ST新亿的实际控制人。
对于这些情况,上交所在前期问询的基础上,在工作函中亮明态度,要求何晓阳、深圳乾源、贵台实业、深圳万盛源等信息披露义务人认真自查自纠,如实披露实际控制权状态,并向市场公开致歉。对于何晓阳,上交所要求其认真自查未披露股权转让、股份质押、控制权转移的具体原因,并说明其为实际控制人期间,是否与任鸿虎存在未对外披露的关联关系;对于新股权受让方深圳乾源、贵台实业、深圳万盛源等公司,要求其立即聘请财务顾问,核实其最终实际控制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对于公司董事会,要求其勤勉尽责,认真核实公司控制权状态,保证公司控制权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督促实际控制权变更的相关各方及时整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尽快披露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相关信息,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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