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 魏晞)中国央行27日称,乐富支付有限公司因多次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于6月26日决定对其《支付业务许可证》不予续展。
乐富支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
此前中国央行官网公布第四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共涉及93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其中乐富支付有限公司、长沙商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9家支付牌照续展未通过。这9家机构中,仅有乐富支付是银行卡收单牌照,其他8家都属于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
乐富此次被央行收回支付牌照,主要有“三宗罪”。
一是违规开展支付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商户合法权益。在2015年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检查时,通过对乐富公司云南、福建、浙江3个省区的商户真实性核查,抽查发现其虚假商户占比达91.28%;2014年央行济南分行专项检查发现其虚假商户占比多达94.7%。此外,乐富外包服务商管理混乱,还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机构提供交易接口。
二是乐富违规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乐富公司通过4次违规变更主要出资人,最终变更控股股东,属于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
三是乐富消极对待监管部门的整改意见,导致常规监管手段失灵。
央行27日指出,乐富公司获批《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五年间,违规情形不断,其中多次是在被监管部门约谈后且前期违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情况下再次发生。
针对乐富公司违规行为,央行开展了18次执法检查,2次验收检查,7次监管走访;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共实施行政处罚14次。对于央行的监管措施和整改要求,乐富公司消极对抗,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其中,在央行调查其违变更主要出资人时,乐富公司拒不配合,导致央行耗时数月方才完成核实查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