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在线首页 > 信息资讯 > 长三角在线CSJonline.cn> 浏览正文


扬州户籍政策再放宽!租房户社保缴满5年可落户市区


 
2017-6-28 1:02:59
交汇点讯6月27日,扬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一则该市户籍准入和迁移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在去年该市已大幅降低落户城镇门槛的基础上,补充通知对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

    在市外户口迁入方面,去年扬州调整落户政策后,在该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房并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外来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迁入市区。迁入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建制镇的,则仅需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房)即可。今天公布的《补充通知》对这一条款进行了修订。

    图为扬州出台的补充通知

    今后,拥有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产权住房的外来人员,无需满足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条件,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就可迁入市区,或者是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建制镇。

    同时,外来人员租住国有经济组织产权住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者租住已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只要拥有稳定就业并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5年,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即可申请迁入市区。租房外来人员申请迁入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建制镇的,仍不设缴纳社保限制。

    此条款修改后,原条款中关于公租房住户、个体工商户、企业投资人和境外投资商到扬州落户的条件,新条款已不再单独设置,一并依照新条款执行。

    同时,扬州市此次还修订了户籍管理规定中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定义解释,将原“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产权住房(包括土地性质为住宅类的公寓房)和市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国有经济组织产权的住房以及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建制镇还包括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修订为了“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产权住房、国有经济组织产权住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在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将民间经政府备案的租赁房屋,也纳入了“市区合法稳定住住所”的范围。

 

编辑:上海在线 shzx.com

+ 相关信息咨讯
·长三角领跑2024年1-7月全国房地产企业拿地排行榜
·2024赛迪中国百强县榜长三角占据半壁江山:江苏2
·上海:将联合长三角城市建设全国首批低空省际通航
·安徽省宣城市推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长三角上半年经济数据出炉GDP总量首破15万亿元,
·长三角“C位”城区“组团”向新 长三角C9联盟联席
·暑期游火爆,长三角“超级环线”高铁助力浙西、皖
·铜陵义安区打造长三角旅游“后花园”
·“多彩贵州”文旅推广长三角推介会后 长三角游客
·宣绩高铁、南通至宁波高铁、甬舟铁路……来看长三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在线 shzx.com 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4 上海远方信息 上海在线 sh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1912 微信:yuanfangnet QQ:156988883 点击可以在线给我们留言,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公安备案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2854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17046604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