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通过二手房买卖购入的房屋,买房时还特地让中介查询并由上家结清了水费,最近却冒出一笔产生于2007年的欠费,这让市民张先生感到十分不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9年前历史欠费突“穿越” 市民:与我何干?
家住普陀区富平路889弄的张先生2013年通过二手房买卖住进了此处,自入住后一直按时缴纳水费,可4月的水费账单却让他感到诧异,“账单上提示截至本次账单累计水费欠费14.42元,排水费欠费11.34元”。
市民张先生供图
张先生起初以为是弄错了,于是他拨打了962740供水热线咨询。没想到客服代表在核对了地址、姓名等信息后告诉他,这笔欠费的确存在,是2007年欠下的。
据张先生查询,2007年正是该小区作为商品房出售的那一年,“2013年我在完成房产交易时,特地让房产中介对水电煤等公用事业费作了查询清理,并与上家完成了交接工作。怎么过了9年,突然冒出一笔欠费来?”
在向客服代表反映了这些情况后,对方让他等待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第二天,的确有工作人员和张先生取得联系并了解了情况,“他还加了我的微信”。
反映后欠费仍未消除
满以为情况都讲清楚了,没想到两个月后的账单中,这笔欠费依旧存在。
市民张先生供图
“这可让我慌了神,万一影响个人信用怎么办?”熟悉征信政策的张先生不无担心地表示,“原本以为这笔欠费是个错误或者误会,但是连续两份账单都说欠了费,支付宝里也清楚显示这笔欠费,让我觉得事情有点严重。可是2007年时我还没买下这处房子也不住在这里,怎么可能欠钱呢?”
6月25日收到账单后,张先生再次致电962740供水热线,客服人员却并不了解此前张先生反映的情况,表示将向相关部门反映后再给答复。
“直至8月19日,我都没有收到供水部门的说法。如果我真的欠了水费,自然应该补上,但‘冤有头债有主’,如果不是我欠的,相关部门就应该帮我消除欠费记录。”
记者四问供水部门
一、记者:2007年的历史欠费为何现在出现?
供水部门:今年3月1日起,为配合《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企业对历史欠费进行了一次梳理,并把梳理情况体现在用户账单上进行提醒,这才有了张先生收到9年前“欠费”的情况。我们现在已经为张先生的这笔“历史欠费”进行了处理,将这笔欠费进行了“标记”,由于用户主体的改变,多年前的欠费就不向当前用户征收了,并不会影响张先生的个人信用,这点可以放心。
二、记者:2013年查询缴费欠费情况时,为何没有查出这笔欠费?
供水部门:自来水公司有自己的催缴流程,在下一次账单上记录上一次账单的缴费情况。所以可能2013年张先生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并没有查到这笔2007年的欠费。由于早先水费账单并未采取实名制,也没有查实原先欠费居住人的去向,所以只能按照地址将欠费信息寄给了张先生,在张先生拨打热电话后,6月27日我们就将这笔欠费“标记”了出来,将来我们会进行梳理,再做进一步处理。
三、记者:现在的这笔欠费如何妥善处理?
供水部门:水费是国有资产,要么进行欠费核销,要么后续需要追缴。这笔欠费用被梳理出来并进行标志后,张先生下个月的账单上不会再收到提醒了,后续我们会依照集团的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四、记者:市民遇到类似情况的“正确姿势”?
供水部门:首先市民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应当让房产中介进行查询,查询的方法有两种:1、拨打962740供水热线进行相关查询。2、前往各区自来水公司的营业所进行查询。通过这两种方式来避免买卖房屋后拖欠水费。
自来水公司除了在账单上作欠费提醒,也会采取人工上门催缴的方式。但人工催缴过程中,可能并没有碰到用户。无论何种原因收到欠费提醒,如果自己确实没有欠费的,市民大可不必紧张,可以拨打962740供水热线反映,我们在与有关部门确认情况后,该标记出来的标记出来,该补交的补交就行,并不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在记者联系完后,张先生也收到了供水部门的电话反馈,“虽然欠费还在,但不和我挂钩了”,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张先生表示可以接受,“希望通过我的经历,让更多的人避免遇到这样的‘误会’。”( |